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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法 助 力 新 冠 防 疫

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20-03-30 08:44:17 浏览215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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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哄抬物价 维护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


防疫期间遏制哄抬物价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标准是什么? 疫情期间,哪些商品不能涨价?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如何处罚? 0

《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四条进一步规定,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 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并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了行政部门接到消费者投 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并告知消费者。 根


根据《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 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消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还规定了消费者有权检举、 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除此之外,《消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还分别规定了消费者无论是在线下还是在线上购 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均享有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一块钱“良心口罩”因 “哄抬物价”被罚4万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购进价格 0.6 元 / 只, 销售价格 1 元 / 只,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调查后, 认为其涉嫌哄抬价格,决定没收违法所得 14210 元,罚 款人民币 42630 元。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 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 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 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 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 成哄抬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关 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01 虚构购进成本、虚构货源紧张,虚构其他经营者准备提价等信息提高价格预期, 散布捏造涨价信息或者使用“严重缺货”等紧迫性、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 通过散播虚假信息推高价格 02 大量囤积商品哄抬价格,即生产、批发、销售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 投放市场,流转至消费终端,进行不必要的大量囤积。 通过囤积商品、缩紧供给推高价格 03 直接或间接提高商品实际价格 销售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大幅提高配送费用、收取其他费用的,以及 疫情发生后直接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 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 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


1、行为人违反了国家在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 场经营、价格管理的规定,实施了哄抬物价、牟 取暴利的经营行为。 2、行为人是故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即行为人 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非法经营行为, 仍然实施的。 3、该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并且情节严重。 刑


以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伪劣口罩并假冒他人商标进行销售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东新村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辖区内有人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 人王某、聂某二人,并通过现场搜查,在王某的车内当场查获假冒伪劣医用一次性口罩300余只。民警根据线索, 将犯罪嫌疑人程某等7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并假冒他人商标品牌进行销售的,销售额满五万元,则构成生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 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实施上述行为的,还将依法从重处罚。此外,根据相关规 定,医用防护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防护口罩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者应 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生产、销售不具有防护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口罩,还可 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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