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的开间
在住宅设计中,住宅的宽度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的定位轴线到另一面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的开间在住宅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规定: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 4.2米。
2. 住宅的进深
住宅的进深,在建筑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皮之间的实际长度。
3. 住宅的层高
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住宅的净高
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5. 阁楼
指位于自然层内,利用房屋内的上部空间或人字屋架添、加建的使用面积不足该层面积的暗楼,不计层次。
6. 错层
是指的在同一套房屋里地面有两个不同的高度差,一般在二十公分左右。
7. 露 台
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8. 阳 台
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根据其封闭情况分为非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根据其与主墙体的关系分为凹阳台和凸阳台;根据其空间位置分为底阳台和挑阳台。
9. 柱 廊
有顶盖,有廊台、有支柱或兼有一侧围护墙体的供人通行的建筑物,如长廊、回廊等
10. 檐 廊
在屋檐下有顶盖、有廊台和建筑物相连的作为通道的伸出部位。
11. 玄关
玄关一词源于日本,专指住宅室内与室外之间的一个过渡空间,也就是进入室内换鞋、脱衣或从室内去室外整貌的缓冲空间,也有人把它叫做斗室、过厅、门厅。
12. 外飘窗
指房屋窗子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窗子三面为玻璃,从而使人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大限度地感受自然、亲近自然,通常它的窗台较低甚至为落地窗。
13. 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是对传统单玻门窗的革新,是现代门窗生产中的一项新的玻璃加工技术,它由两层甚至更多的玻璃密封组合,但最重要的是两层玻璃之间必须形成真空或气体(如加入惰性气体)状态,故称"中空玻璃",这种技术的运用使门窗的隔音、阻热、密封、安全性能都大大提高。
14. 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15. 地下室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16. 自然层
一般指楼层高度在2.28米以上的标准层次及在2.7米以上的住宅。
17. 技术层
指建筑物的自然层内,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建在自然层内的技术层,不计层数;建在自然层之间的技术层,已经规划部门批准,且可利用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2.20米,可计层数。
18. 结构(设备)转换层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设备)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设备)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设备)转换层
19. 停车场
指在建设用地内为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配置的场地。停车场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平方米计算。
20. 户型
是指一套住宅由多少卧厅、厨、卫组成。俗称:一室一厅、二室一厅、四室二厅二卫等。
21. 户型比
它是指各种户型在总户数中所占百分比,反映到住宅设计上,就是体现在一定数量住宅建筑中,各种不同套型住宅占住宅总套数的比重。
22. 面积配比
指的是各种面积范围的单元在某一楼盘单元总数中各自所占比例的多少。
23. 格局配比
是二房二厅、三房二厅等各种格局的单元在某一楼盘的单元总数中各自所占的比例的多少。
24. 酒店式服务公寓
所谓酒店式公寓,就是拥有独立产权、配置包括厨卫在内的综合套间物业,整个大厦提供酒店式的商务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租赁服务。投资者既可以像购买普通住宅一样用于自住,又可以交由大厦以酒店的形式出租,获得投资回报。
25. 纯办公楼
是指专为各类公司的日常营运提供办公活动空间的大楼。
26. 综合楼
商住(办)综合楼指商业和居住(办公)混合的建筑。
27. 商住住宅
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28. 别墅
是指在郊区或风景区建造的供住宿休养用的花园住宅。其中三户或三户以上连体的别墅为连栋别墅,二户连体的别墅为双拼别墅,单楼独栋的则为独栋别墅。
29. TOWNHOUSE(联排别墅)
正确的译法应该为城区住宅,是从欧洲舶来的,其原始意义是指在城区房屋。目前是指建于城郊,高绿化率,住宅功能齐全的景观型联排别墅。
30. 跃层式商品房
是指由上、下两层楼盘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并采用户内独用的小楼梯连接的房屋。通风、采光较好,布局紧凑,功能分明,只是户内楼梯占去一定使用面积,上下两层只有一个出口,发生火灾时,人员不易疏散。
31. 复式商品房
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是由香港建筑师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房屋,是在层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盘房。实际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住宅下层供起居、餐饮、洗浴用,上层供休息、储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
32. 错层式住宅
是指楼面高度不一致错开之处有楼梯联系的住宅。
33. SHOPPING MALL
直译为“步行街购物广场”,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经营效果最佳的零售百货模式,它具有四大特征:开放性的公共休闲广场、强烈吸引人气;开放性的对外交通设计,广纳周边人气,相对闭合的内部通道回路,充分利用有效人流,购物与休闲良性互动,形成惊人的商业效应。
34. 商品房的起价
某物业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即是起价。多层物业,以一楼或顶楼的销售价为起价高层物业,以最低层的销售价为起价。
35. 商品房的均价
将各单位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即得出每平方米的均价。
36. 基价
经过核算而确定的每平方米基本价格,商品房的销售价一般以基数增减楼层和朝向差价后得出。
37. 定金
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双倍返还,客户违约定金不退。
38. 订金
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39. 空鼓
局部面局材料与基层没有胶合剂或胶合剂没有起作用,用小槌轻击有空壳声。如瓷砖与墙面间局部水泥砂浆不饱和,形成空鼓。
40. 违法建筑
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41. 地基和基础
建筑物下面直接承受建筑物重量的土层称为地基。建筑物的最下端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部分称为基础。基础的作用是承受建筑物全部重量并将之分散传递给地基。
42. 墙体
是维护分割构件,同时也可以是承重构件。在一般砖混结构房屋中,墙体是主要的承重构件。
43.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规定多层建筑之间的建筑左右间距最少为6米,多层与高层建筑之间为9米,高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3米。这是强制性规定。
44. 智能住宅
所谓智能住宅,是指将各种信息设备和住宅设备通过家庭内网络连接起来,并保持这些设备与住宅的协调,从而构筑成舒适安全的信息化居住空间,以便于实现在信息社会中富有创造性的生活。
45. 房地产市场调研
是以房地产为特定的商品对象,对相关的市场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记录和分析,进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研究与预测,为决策者了解房地产市场变动趋势,制定公司营业计划,拟订经营策略提供参考与建议。
三、政策篇
46.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7. 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48. 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49. 土地开发费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50. 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5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意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惟一合法凭证。其主要内容有:预售许可证号、销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预售建筑面积、房屋坐落位置(含幢号)、房屋使用性质、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
52. 契税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交易手续费经济适用房减半)
53. 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契税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条例细则》,下列行为的承受人应当承担契税纳税义务,即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等);
c、房屋买卖;
d、房屋赠与;
e、房屋交换;
f、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g、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h、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i、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此
54. 契税的计税税率有何规定?
a、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自1997年10月1日始我省一律为4%;
b、房屋所有权在1999年8月1日前转移的,承受人不论单位和个人,也不论其用途均为4%。
c、房屋所有权在1999年8月1日后转移的.有三种情况:
①单位承受的,均为4%;
②个人承受的商业用房和个人承受的高档住房,如别墅、度假村、高级公寓的为4%。
③个人承受的普通型住房,暂减半按2%征税。
55.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56.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57. 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
58.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59.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60. 物业管理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61. 物业管理收费的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用于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62. 前期物业管理
是指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63.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天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北京建委物业处具体负责北京地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工作)。
64.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65.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提供交易场所,对不同交易类别从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价格评估、公告、立契监证、批准及其他各项服务内容所发生费用的合理补偿。除此之外,房地产交易机构不得再向房地产交易双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6. 房屋权属登记费
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67. 申办产权需具备哪些资料?
审核后购销合同一份、收件收据、产权申请登记表、产权登记发证审批表、房屋所有权情况调查表、测量后的正式图纸。
68. 办理产权需交纳哪些费用?
产权登记费、勘丈测绘费、印花税、工本费。
69.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70. 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审请,如果国家不在此地规划修建公路、机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71.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72. 房地产登记
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73.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更登记办文时间30天。
74.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75. 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答:(1)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地产和建筑物、附着物的,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76. 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书;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建设部统一监制);有效的售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77. 转移登记
是指房屋权利因交易、赠与等原因发生转移而进行的登记。其中包括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
78. 房屋期权转让
房屋期权转让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原因,如对房屋需求的改变或是故意炒作,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79. 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1.买卖;2.交换;3.赠与;4.以房地产抵债;5.以房地产作家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6.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7.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
80. 房地产转让时,其他公用设施是否一起转让?
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闲憩地、空间余地、电梯、楼梯、连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81. 什么叫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一般特指用所购房屋作为担保贷款购房的行为。
82.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利证书;(3)身份证明;(4)经公证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需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83. 已抵押的房地产能否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84. 双方共同购买已办理按揭登记的房地产,一方因故退出或转让,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权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人的,要向登记机关同时提供房地产转让和现楼房地产抵押登记两套资料。登记部门先按转让办理,待新的受让人的《房地产证》打印后,同时办理抵押登记。
85. 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抵押?
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其产权应属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由房屋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销售、抵押。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时已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以销售、抵押。
86. 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原合同内容变更的,如何办理登记?
已办理抵押登记后,若发生变更抵押物,追加抵押物,变更抵押金额、币种或抵押期限等情况,应提交记载变更内容的抵押公证书、原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公证书复印件,登记机关作相应的变更抵押登记。
87. 变更登记
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88. 什么情形属于房地产变更登记?
(1)地产使用用途改变;
(2)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的;
(3)房地产座落名称或房地产名称发生变化的;
(4)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
89. 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纳什么费用?
(1)《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利证书;(3)改变房地产用途的,应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合同书,需补交地价的,还应提交付清地价款证明;改变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应提交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个人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不需办理变更登记,待权属发生转移时,同时提交变更证明即可;(4)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的应提交有关部门证明。
90. 什么叫分割房地产?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91. 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房地产证》?
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由分割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
92. 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93. 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房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94. 在房屋交付时,发展商应提交哪些文件?
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95. 物业的竣工验收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经过建筑施工和设备(设施)安装以后,达到了该项工程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具备了使用或投产的条件。承建单位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交付手续时,需由建设单位专门组织验收委员会对项目(工程)进行查验,在认为工程合格后接受手续。
96. 何为“预售面积”和“竣工面积”?
预售面积是指全部按建筑设计图上尺寸计算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它只供房地产预售时使用;
竣工面积是指房地产竣工后实测的面积或用与竣工房地产尺寸相符的建筑设计图计算的建筑面积,它为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提供依据。
97. 商品房预售须符合哪些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98. 哪些情况下,预售房购买者可以要求取消预售房合同?
(1)房屋开发公司不能按照原定日期交付预购房屋;
(2)建成后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房合同确定的面积不相符;
(3)建成后房屋建筑的材料与预售合同所列建材不相符。
99. “五证”包括什么?
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0. “二书”
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
101. 共有房产
共有房产是指某一房产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共同所有。
四、贷款篇
102. 住房抵押贷款
所谓抵押贷款就是抵押人(购房者)向抵押权人(银行)以所购房产作贷款抵押,并同时签定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归还贷款的担保,并持公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有关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当抵押人按合同约定还清全部本息后,便可收回贷款的担保,并持经公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有关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当抵押人按合同约定还清全部本息后,便可收回“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
103.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104. 借款人如何偿还银行贷款?
贷款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双方一般约定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贷款,即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105. 贷款期如遇利息调整,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对一年期以上贷款,于下一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利率。
106. 贷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时,本息如何计算?
借款人在提前归还贷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审核同意,贷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贷款利息不作调整。
107. 加按揭
即对现有的工行房贷客户提供以原贷款抵押物为担保的贷款,资金用途限于购买新的住房及家居消费,也就是“原来按揭买下的房子,还款达到一定额度后,可以将其抵押出去,获得新的贷款的一种业务形式”。
108. 个人住房按揭需提交哪些资料?
购房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客户为未婚则提供户口所在地街办计生委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购房人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若干个体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及税票);购房人已首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在开户行开户的活期存折;贷款申请书、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银行扣收购房还款协议书、住房抵押承诺书。
109. 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一种计算非常简便,实用性很强的一种还款方式。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
110.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4月颁布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在1998年5月进行了修改)。按照该办法的定义,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要求保证的承担连带偿还本息责任。
111. 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合称。